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使繳納稅金或公用事業費用有困難者,得申請延期繳納。
受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影響,工作停擺或收入減少的人數正在逐漸增加。
目前,在稅金以及公用事業費用的繳納上,各地方政府、公司與中央政府聯手合作,設置了許多支援制度。本篇文章將介紹在稅金、電費、瓦斯費、水費等費用支付上的延期繳納制度。
繳稅延期制度
繳稅延期制度是什麼?
若在繳稅上有困難,可以前往稅務機關(稅務署)申請延期繳稅,最長可申請延期一年;也可分期繳稅。
另外,在延期期間中,需支付之滯納金(逾期繳納稅金需支付之額外費用)會較一般狀況少。
使用延期制度的條件
- 因繳稅而可能造成日常生活困難或難以維持生意之對象
- 繳稅期限後6個月以內完成申報的人
- 延期繳納之稅金以外無拖欠繳納稅款之納稅人
設置更加優待的特別延期制度
上述說明的延期制度為政府在疫情之前即實行之制度。本次因應疫情,新設置了「特別延期制度」。不僅可延期一年繳納稅金,也免除了滯納金,也不須任何擔保。
使用特別延期制度的條件
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
- 2020年2月以後,較前年同期收入減少20%以上超過一個月者
- 暫時繳稅有困難者
※若符合以下狀況,也可在不需繳納滯納金的情況下申請一般延期制度。
- 若有新型冠狀病毒確診患者,致使場所需進行消毒、或需丟棄備品或庫存等工作之相關用品之狀況
- 繳稅者本人或是家人確診新型冠狀病毒之狀況
- 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致使事業停擺或停業等狀況
可延期繳納的稅金種類
- 2020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1日之前需繳納之幾乎全部的稅金種類
- 已逾期之未繳稅金
申請辦法
稅金分為國稅與地方稅兩種,延期制度的諮詢窗口因稅金種類而異。
國稅
關於法人稅、預扣所得稅、申報所得稅、消費稅等,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國稅」,請先與「国税局猶予相談センター(國稅局延期繳納中心)」聯絡。
之後,將「繳納延期申請書」提交給所居地之稅務機關相關負責人。可於國稅廳的官方網站首頁下載申請文件後郵寄至地方稅務機關,也可使用e-Tax之網路服務提交申請。
目前國稅局延期繳納諮詢中心的網站資訊只有日文版與英文版。
若需以日文及英文以外的其他語言諮詢者,請聯絡或利用(C29-「コロナウイルスで困ったこと 外国語で相談したいときは」)上登載的各諮詢窗口及服務。
地方稅
關於市縣民稅、固定資產稅、汽車稅等「地方稅」,可於各都道府縣或市區町村的服務窗口諮詢。
市區町村官方網站上可能有詳細資訊。若無法取得外語的資訊或不甚了解內容者,可聯絡或利用(C29-「コロナウイルスで困ったこと 外国語で相談したいときは」)上登載的各諮詢窗口及服務。
電費、瓦斯費、水費等費用延期繳納制度
各公司與地方政府於電費、瓦斯費、水費等公用事業費用方面也設立許多支援制度。以下將介紹於首都圈主要的公共事業公司或團體所設立的延期繳納制度。
※本篇文章介紹的只是其中一例,並非全國適用。
電費
- 東京電力
2020年3月(繳納期限為3月19日以後)與4月之電費與瓦斯費,可延期43個月繳納。另,5月份之帳款可延期32個月,6月份之帳款可延期21個月,7月份之帳款則可延期1個月。1
12/9更新:2020年3月(繳納期限為3月19日後)到8月之電費與瓦斯費繳納期限可延期5個月。另,9月份之帳款可延期4個月,10月份之帳款可延期3個月,11月份之帳款可延期2個月,12月份之帳款則可延期1個月。
12/12更新:繳納期限再延期了。
對象月份 |
過去之延期期間 |
本次延期期間 |
2020年7月份※ |
5個月 |
|
8月份 |
4個月 |
5個月 |
9月份 |
3個月 |
4個月 |
10月份 |
2個月 |
3個月 |
11月份 |
1個月 |
2個月 |
12月份 |
― |
1個月 |
※2020年3月~6月份之繳納期間亦延期5個月,但已過期了。
本制度以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難以繳納電費或瓦斯費者為對象。
申請者可向東京電力的諮詢窗口致電申請,但目前僅提供日語服務。
諮詢窗口:
- 零售電力自由化之前的方案使用者:0120-993-052
- 零售電力自由化之後的電費及瓦斯費方案使用者:0120-995-113
受理時間:9:00~17:00(星期一至星期六 例假日除外)
瓦斯費
- 東京瓦斯
2020年2月(繳納期限為3月25日以後)、3、4月的電費與瓦斯費可延43個月再行繳納。5月之帳款可延期32個月,6月可延期21個月,7月則可延期1個月。
12/9更新:2020年2月(繳納期限為3月25日後)到8月之電費與瓦斯費繳納期限可延期5個月。另,9月份之帳款可延期4個月,10月份之帳款可延期3個月,11月份之帳款可延期2個月,12月份之帳款則可延期1個月。
12/12更新:繳納期限再延期了。
對象月份 |
以前延期期間 |
本次延期期間 |
2020年※~7月份 |
5個月 |
|
8月份 |
4個月 |
5個月 |
9月份 |
3個月 |
4個月 |
10月份 |
2個月 |
3個月 |
11月份 |
1個月 |
2個月 |
12月份 |
― |
1個月 |
※2020年2月~6月份之帳款期間亦延期5個月,但已過期了。
本制度以利用「緊急小額資金・綜合支援資金」貸款制度及因停業或是歇業而被判斷為暫時繳費困難者為對象。
申請者可於東京瓦斯官方網站上填寫申請表,或致電東京瓦斯客服中心申請。但目前並無提供日語以外的語言服務。
申請表
諮詢窗口:東京瓦斯客服中心(綜合) 0570-002211
受理時間:星期一~星期六 9:00~19:00/星期天・例假日 9:00~17:00
水費
- 東京都:從申請日起
最長4個月12/9更新:1年內可延期繳費 ※原則上,每4個月設定延期期間。
受理期限至2021年3月31日(三)為止。※受理期間截止後亦可申請延期繳納。
本制度以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減少收入等,於繳水費、汙水下水道使用費上暫時有困難者為對象。
可以電話或傳真方式申請。官方網站與電話目前沒有提供多語言服務,但是有英文版的網站。
查詢電話號碼等資訊的網站請按這裡。
- 神奈川縣:將「付款計劃書」提交給自來水事業處後可延期繳費,最長達4個月。
居住地的自來水事業處之地點與聯絡電話請參閱「上下水道使用費通知表」(所謂的”檢針表”),或是縣營水道官方網站。
網站並無提供多語言服務,但是可使用google自動翻譯來確認內容。
- 埼玉縣與千葉縣的各個市區町村也提供水費繳納支援制度或是延期繳納制度。
各個市區町村官方網站有可能提供詳細資訊。市區町村官方網站上可能有詳細資訊。若無法取得外語的資訊或不甚了解內容者,可聯絡或利用「在欲以外語諮詢使你傷腦筋的事請時,請聯絡外語諮詢機構!」上登載的各諮詢窗口及服務。
其他網站
因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影響而減少收入者可參閱以下網頁(支援各國語言)。